依据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豫0902执4105号,将被执行人于海燕名下房产(证号:20190024603)房屋过户至买受人张广志名下,原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90024603)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