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潘发琴继承刘存才生前与潘发琴共同所有位于河南省濮阳市003街道005街坊盟东小区(067-12)0019幢6单元0102号住宅及地下室-106号(不动产证号:2001-24018),请在15个工作日内(2024年11月6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我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393-6979789

联系单位:濮阳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