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豫0902执4942号,将被执行人高利达名下房产(证号:2011-17223)房屋过户至买受人李保立名下,原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1-17223)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