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豫0902执恢316号,将被执行人王雪花名下房产(证号:20170021737)房屋过户至买受高谦名下,原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70021737)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