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豫0902执恢255号之一,将被执行人王李根名下房产(证号:20170023543)房屋过户至买受人王学军名下,原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70023543)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