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宣尚华继承刘照昌不动产的公告
关于宣尚华继承刘照昌生前与宣尚华共同所有所有位于河南省濮阳市005街道002街坊物探小区(163-01)0042幢1单元0301房产一套及-101储藏室一间(房产证号:2003-03085),请在15个工作日内(2023年09月11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我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393-6979789
联系单位:濮阳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