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豫0902执恢375号,将被执行人和丽辉名下房产河南省濮阳市008街道002街坊碧水云天(111-21)0045号楼3单元0204号房屋(房产证号:20180024140)过户至买受人郑爱霞名下,原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80024140)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