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抵押


材料目录: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填表台领取,单位盖章,申请人受理窗口按手印)
2.申请人身份证明(单位的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复印件)    
3.不动产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土地现势性证明(凭土地证或交易确认单在不动产查询窗口查询获得)
5.金融许可证(已备案的银行不需要提供)
6.营业执照副本(已备案的银行不需要提供)
7.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已备案的银行不需要提供)
8.银行授权委托书(原件)
9.抵押合同(原件)
10.借款合同(原件)(有反担保的需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合同)
11.抵押方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局查档专用章)
12.抵押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原件) 
13.抵押物清单(抵押合同中包括的不需要提供)
14.评估报告(原件)
1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扫描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1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扫描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17.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扫描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18.预售许可证(扫描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19.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扫描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0.规划蓝图(扫描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1.报纸公告(原件)
22.工程进度证明(需提供所抵押的在建工程达到工程总投资额的25%以上)
23.房产平面图(漯河市房屋测绘队)
24.面积计算报告(漯河市房屋测绘队)
25.不动产实地查看记录表(不动产权籍调查部门出具)
26.房管局交易确认单(房管局出具)
27.问询笔录(不动产登记局出具)
28.法律、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事流程:准备相关材料,到行政服务大厅三楼房管局办理业务,拿到交易确认单后到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排号受理。
收费标准:住宅 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
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办理期限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法定15个工作日内办结。
注意事项:开发公司和银行需要先备案,备案之后所需要的身份证明只有一个授权委托书,贴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