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高效、优质、便利的服务。自即日起不动产登记承诺办理时限(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调整如下:

一、线上不动产登记业务

线上业务申请即办结,系统自动审核、登薄,业务“秒办”,申请人线上申请获取电子证照。

二、线下不动产登记业务

全部业务承诺1小时内办结,包括一般类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转移/变更/注销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转移/变更/注销登记等)、抵押类登记(抵押权首次/转移/变更登记、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设立/变更、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设立/变更、在建建筑物抵押权首次/转移/变更登记等)、更正登记、异议登记、异议注销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查封登记、换证、查询登记。

特此公告

 

 

濮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