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广玉名下,位于清丰县城关镇顿丘大道北侧、北辰街东侧,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清房字第FG00652号,房屋翻盖等原因,现对以上不动产权证书进行注销,根据不动产登记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15个工作日内联系清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将对其进行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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