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台前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豫0927执817号,将被执行人耿冠勇,边相玲名下房产(证号:豫(2019)濮阳市不动产权第0001920号)房屋过户至买受人闫丽娜名下,原房屋所有权证(证号:豫(2019)濮阳市不动产权第0001920号)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