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豫0104执恢2856号,将被执行人王德敏名下房产(证号:2007-11612)房屋过户至申请执行人张春启名下,原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07-11612)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