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豫0902执恢1057号,将被执行人乔继振名下房产(证号:2005-06109)房屋过户至买受人陈彦娜名下,原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05-06109)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