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灭失)声明
依据河南省执行裁定书(2020)豫0922执275号之四,将被执行人卢颖杰名下房产(证号:2015-05315)房屋过户至买受人王春霞名下,原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5-05315)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