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闫月梅继承孙继艾生前与闫月梅共同共有位于河南省濮阳市003街道007街坊濮水花园(005-32)0101幢1单元0302房产一套及-102储藏一间(房产证号:2012-08625),请在15个工作日内(2023年06月8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我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393-6979789
联系单位:濮阳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