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濮阳市委营商环境建设委员会3月27日下发的《濮阳市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濮营商委[2020]3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多测合并,联合测绘,成果共享”改革精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高效、优质、便利的服务,自即日起,不动产登记业务不再收取分户图、宗地图。
特此公告。
濮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