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胡海霞保管不善,将石善勇土地证濮县油国用2005-01800号丢失,因我机构无法收回石善勇的土地证(证号:濮县油国用2005-01800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有异议者自声明之日起1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濮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将按规定将其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