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灭失声明

依据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豫0927执266号之四,将被执行人李振生名下房产(证号:2016-15288)房屋过户至申请人姜雨晴名下,原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6-15288)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