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漯不动产登公(2017)第271期
根据房屋产权人的申请,登记在漯河市汇利建筑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下列《土地分割转让预登记证》遗失。我中心已初步审查,现予以公告,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书面材料到我中心提出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中心将注销原证书,并办理补发手续。
申请人 | 座落 | 使用权类型 | 面积(㎡) | 用途 |
杨中方 | 汇利建筑开发有限公司受降路营宿楼中楼南起03室 | 出让 | 4.18 | 批发零售用地 |
李永华 | 汇利建筑开发有限公司受降路营宿楼中楼南起06室 | 出让 | 12.53 | 批发零售用地 |
车栗莹 | 汇利建筑开发有限公司受降路营宿楼中楼南起08室 | 出让 | 4.18 | 批发零售用地 |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