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一件事一次办”
二、申报事项
(一)不动产登记
1.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
2.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3.已备案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
4.税费缴纳凭证原件
(二)存量房交易合同签订
1.测绘图
(三)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材料
1.买卖双方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存量房交易合同原件
3.原房屋契税票原件及复印件
(四)水、电、气过户
1.自来水缴费本
2.电费缴费本
3.天然气缴费本
4.清丰县水电气暖联合过户协议(不动产出具)
三、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四、办公地点
清丰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 不动产登记窗口
窗口负责人:陈相宽
电话:0393-7219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