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一件事一次办”

二、申报事项

(一)不动产登记

1.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

2.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3.已备案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

4.税费缴纳凭证原件

(二)存量房交易合同签订

1.测绘图

(三)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材料                

1.买卖双方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存量房交易合同原件

3.原房屋契税票原件及复印件

(四)水、电、气过户

1.自来水缴费本

2.电费缴费本

3.天然气缴费本

4.清丰县水电气暖联合过户协议(不动产出具)

三、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四、办公地点

清丰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 不动产登记窗口

窗口负责人:陈相宽

电话:0393-7219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