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清丰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豫0922执1604号,将被执行人李志祥,杨瑞星名下房产(证号:不动产权第20210030259号)房屋过户至买受人于旭名下,原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不动产权第20210030259号)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