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豫0902执恢394号,将被执行人王鹏飞名下房产(证号:20180013097)房屋过户至买受人杨丽娟名下,原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80013097)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