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7)豫0928执1762-1号,将被执行人张记国名下房产(证号:2014-18939)房屋过户至买受人高宏峰名下,原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4-18939)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