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阳开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2000-822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河南濮阳开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