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灭失)声明
依据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豫0902执6402号,兴隆小区(096-01)0082幢0101(证号:20190012176)房屋过户至买受人高歆名下,原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90012176)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