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淑桂继承韩乃俊与李淑桂共同共有位于登月新村(092-010045栋房产一套及储藏室一间(权证号:濮房字第31-017275号),请在15个工作日内(20200205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我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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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濮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