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存保继承石喜云生前单独所有位于四厂生活区(113-020015幢房产一套(权证号:濮房权证市字第2013-13525号),请在15个工作日内(20200427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我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393-6979789

联系单位:濮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