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存保继承石喜云生前单独所有位于四厂生活区(113-02)0015幢房产一套(权证号:濮房权证市字第2013-13525号),请在15个工作日内(2020年04月27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我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393-6979789
联系单位:濮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