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豫0928执1626号之七,将被执行人李俊龙名下房产(证号:2015-16654)房屋过户至买受王新刚名下,原房屋所有权证(证号:015-16654)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