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丰支行,统一信用证件号:91410922063804807G。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登记证明(YD201300899)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原登记证书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