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豫0902执355号,将被执行人魏玉娟名下房产(证号:20190013850)房屋过户至常继光名下,原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90013850)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