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学刚继承刘春梅生前与高学刚共同共有位于河南省濮阳市003街道001街坊第一建筑工程公司(003-01)0022栋1单元0602房产一套(权证号:2001-11589号),请在15个工作日内(2021年5月9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我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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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濮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