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分行(产权人:王光瑞、马想菊)的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为:2008-093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