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共有权人:李训峰410928197010220079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濮阳解放路北段路东,,建筑面积:3466.78平方米,濮08-08-0054-1,工本编号:00000107号,共有权人所占份额50%屋共有权证丢失,(房屋所有权人:朱言国410928197203150134,房屋所有权证号08-08-005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有异议者,自声明之日起15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濮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将按规定为其补发证书。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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