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灭失)声明
依据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豫0928执恢164号之一,将被执行人刘唯名下房产(证号:2014-05087)房屋过户至申请执行人王平胜名下,原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4-05087)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