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5)华法执字第2227号,将被执行人黄承召、欧满意名下房产(证号:2011-10625)房屋过户至买受人高强强名下,原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1-10625)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