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豫0902执恢424号,将被执行人李艳平名下房产(证号:2014-00600)房屋过户至买受刘洪全名下,原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4-00600)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