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谭江身份证号410922197004135611,因权利人谭中元身份证号410922194007215613/彭兰芳身份证号:410922194309145622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号(证号:2004-3-0705005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原登记证书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