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韦自英继承刘纪军生前共同共有位于河南省濮阳市009街道001街坊纺织厂家属院0028幢2单元0702房产一套(不动产证号:2008-06763),请在15个工作日内(2024年5月28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我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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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濮阳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