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豫0902执恢418号,将被执行人陈俊云名下房产(证号:20170024158)房屋过户至买受人胡利娟名下,原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70024158)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