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豫0902执5368号,将被执行人郭峰名下房产(证号:20170031220)房屋过户至刘新芳名下,原不动产登记证(证号:20170031220)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