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豫0902执恢243,将被执行人张晴名下房产(证号:20170014473)房屋过户至买受王晓琳名下,原不动产权证(证号:20170014473)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