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7)豫0902执恢191号,将被执行人齐文峰、郭瑞玲名下房产(证号:2007-11408)房屋过户至买受人刘芳名下,原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07-11408)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