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老新华书店家属院住户证件信息一览表.doc

根据县政府工作部署,2018年老新华书店家属院纳入县社党校家属院棚户区改造范围。该家属院16户住户已把房产证土地证原件交到老新华书店棚户区拆迁指挥部,期间,因被盗原因,造成证件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补发条件。经研究,同意补发。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15个工作日内联系清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我们将予以补发新证。(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清丰县企业服务中心北8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393-7219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