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豫0902执恢637号,将被执行人刘春红名下房产(证号:2013-12473)房屋过户至买受人濮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原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3-12473)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