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豫0908执3344号之二,将被执行人胡利花、李喜民名下房产(证号:2014-03475)房屋过户至买受勾春霞名下,原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04-00741)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