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霍国明继承霍钦德与张秀芳生前共同共有位于河南省濮阳市115街道001街坊林海花园(303-03)0055幢2单元房产一套及储藏室一间(产权证号:2005-11357号),请在15个工作日内(2020年12月2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393-6979789
联系单位:濮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