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豫0902执恢388号,将被执行人朱兴部、管利钦名下房产(证号:2011-11284)房屋过户至买受人程相旭名下,原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1-11284)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