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豫0902执771号,将被执行人王艳敏名下房产(证号:2011-19774)房屋过户至申请人王伟娜名下,原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1-19774)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