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重明继承江尚海生前共同共有位于河南省濮阳市011街道004街坊阳光丁香园(104-01)0011幢2单元0302房产一套、储藏室一间(不动产证号:2018-0009451 2018-0009450),请在15个工作日内(2024年4月28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我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393-6979789
联系单位:濮阳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