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书月继承贾孟元不动产的公告
关于刘书月继承贾孟元生前与刘书月共同共有位于濮阳市市辖区中心小区(028-00)0125栋房产一套(权证号:濮房权证市字第2004-03366号),请在15个工作日内(2019年12月23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我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393-6979789
联系单位:濮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